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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校门”走向“校门” 职教高考的“破”与“立”

来源:山东职教高考网

2022-06-14 00:00:00|已浏览:527次


李成双、李成明兄弟俩是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09级和2019级学生。在校期间,两兄弟都获得了全国技能大赛一等奖,间隔十年,都被保送进入本科,中职生圆了本科梦。

唐浩宇是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前不久,他拿到了苏州科技大学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015年,唐浩宇放弃了普通高中,选择职业学校,从加入工程算量社团到参加全国技能大赛,从五年一贯制职业学校到本科,再到研究生的学习阶段,在另一“赛道”跑出了佳绩。

近日,江苏5万余名考生完成2022年中职职教高考文化统考,参考考生较去年增幅达60%。这意味着在即将到来的毕业季,很大一部分还没走出中职校门的学生将有机会进入高职院校或本科高校,从“校门”走向“校门”,实现立交桥通道的“无缝对接”。

“加速”推进的职教高考制度改革

正在“加速”推进的职教高考制度改革是职业教育走向类型教育的重要表征。

早在2002年,广西试点将本科与专科分别进行独立高考。随后,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广东、山东等地也积极开展试点,形成了从职业教育体系内部升学,如对口单招、自主招生、免试入学、“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衔接“3+2”“3+3”、中本一体化贯通“3+4”等多元招生考试方式,到与普通教育体系融通升学的局面,也实现了从面向适龄学生群体到面向企业在岗人员以及“百万扩招”退役军人、下岗工人、新型职业农民等多元社会群体的招生。

多年的试点和探索为职教高考制度的出台奠定了实践基础,也为推动职教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发挥了引领作用。2011年,教育部明确提出“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和继续学习制度,推广‘知识+技能’的考试考查方式”,并陆续出台了多份文件,要求“推进普通本科与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施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等内容。从中高衔接项目的地方探索,到深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利于推进普职学生高考权益平等,促进人力资源结构升级,实现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战略目标。

“破”什么:现存四方面困境

不同地域在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区域产业发展结构、经费投入情况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相比普通高考,我国职教高考目前还存在普及率低、认可度不高、规范性欠缺等问题。为了给各类人才发展提供更优的上升通道,建立完备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高度重视职教高考制度目前面临的一些困境。

第一,制度招录的规范性有待完善。多形式的招生考试制度有效解决了高职院校生源多样性的问题,但更需要系统性、长效化的制度安排。目前职教高考主要由各省份统筹、各院校实施,对于考点布置、设备配置、考评人员培训等缺乏统一有效的监管。某些院校为了节省考试成本,简化考试流程,采用合并面试、合并考试的方式开展招生工作;以院校为单位的考试和招录存在滋生各种寻租和交易等不法行为的可能。

第二,内容设置的科学性有待改进。有的专业在对学生的文化素养进行考核时,考核科目与专业适配性不高。不同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不同的文化课基础,仅以语文、数学或英语作为录取新生的最主要依据,难以满足职业院校不同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求。

在职业技能方面,考核内容的统一性和特色化矛盾较难调和。受制于场地、成本等因素,目前在技能考核上以大类专业为主,考核只能抽取其中相对基础的“核心基础技能”为考点,较难实现考核某一具体专业的核心技能,缺乏选拔性和分层性。

以烹饪专业为例,其包括中餐、西餐、中西面点等专业方向,在职业技能考试中,考核“刀工”“勺工”“火候”等核心基础技能。但具体专业方向的核心技能有很大差异,如中餐专业主要以“中式热菜+冷拼”模块技能进行考核,面点专业以“水面+发面”模块技能考核为主。

第三,实施过程的复杂性较难控制。职教高考具有短期、集中、大规模、严格保密等特征。许多专业的技能考核需要庞大的场地,大量的工具、设备、操作台等硬件投入做支撑和保障,同时还要防止考试内容的泄露、防范和监督现场考生可能出现的作弊情况等,大大增加了职教高考职业技能考试的复杂程度。一旦发生考试事故,不仅直接影响考试招录结果,而且补救起来相对普通高考也更为复杂。

第四,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和客观难度更大。一是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办法多、渠道广,学生通过不同渠道参与高职院校招生,其入学的标准和难度也不尽相同。二是不同产业背景下,专业教学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无法赋予考生可普遍流通的分值,不同专业之间无法实现绝对公平。三是操作考试中,对于某一项专业技术的应用是否符合规范、能否达到某一级别的熟练程度,评定员的主观观察和评判占比较大,难免有失公平。

在哪儿“立”:待完善的空间

要解决上述问题,未来职教高考制度还有哪些可以完善的空间?在笔者看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完善国家制度保障。一是国家对职教高考制度进行顶层设计,在招生政策、跨省考试、生源调剂、成绩互认等方面明确其规范要求和标准,以保障职教高考制度的相对统一性。同时,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对各省份职教高考制度的设计与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督查,维护制度公平。

二是坚持省级统筹,赋予省级政府一定的自主权,开展特色化的区域制度改革。职业教育在制度设计、资源环境、办学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地域差异,坚持省级统筹便于各省份因地制宜地设计适合的职教高考实施模式,可通过省级政府相对统一、科学设计的考试制度,探索一体化的可行方案和实践路径,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效贯通。

其次,科学设定考试内容。一是在考试内容的编制上,各地应立足于本省份的整体行业、产业发展状况,综合考量该省域内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依据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规格制定具体的考试标准,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二是在文化素养考核上,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考核分数占比可视各省份具体情况而定,避免普通高考应试倾向。三是在职业技能考核上,部分专业大类中的具体专业方向和技能不尽匹配,可结合各地市区域产业发展的特征,增加对具体专业的典型“专门化方向模块”的技能考核,形成“核心基础技能模块”+“专门化方向模块”的技能考核范式,并赋予不同分值和权重,在解决目前的“核心基础技能模块”考核难以实现选拔性功能问题的同时,还能检验教育教学内容与行业企业最前沿技术的契合度。

第三,规范设计考试规程。一是统筹考虑、综合设计,为不同生源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与之匹配的招考方式。对于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基础上,加强对技能操作过程中“职业素养”的考查。对于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等新生源群体,考虑到其文化基础相对薄弱,可采用“职业资格证书+行业评价”等形式进行单独招生录取。

二是加强考试实施环节的规范性管理。各地应对各考点在考试形式与时间、标准化考场建立、考务人员遴选聘评和培训、监考守则、现场评分、违纪处理等全过程作出明确而详尽的规定。加强对命题、面试、招生录取环节的监察督导,依法惩处考试中的寻租行为。

第四,保障考试结果公平。一是开源分流实现相对公平。拓宽升学路径,各职业专科院校、职业本科院校、普通本科院校等应增加对中职学生的招生名额,扭转中职学生在“高考”中的不利局面。针对不同生源,采取分层、分类划分考试内容和考核标准等方式,增强可比性,保证不同考试渠道的相对公平性。

二是制定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实现程序公平。考核评价结果的公平性受制于考核评价标准本身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可考虑吸纳行业企业人员围绕专业技能特点开发新的评价手段,共同制定技能操作部分的可量化的考核评价标准,同时对考评员进行严格培训,尽量保证考核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和客观性。■冉云芳 作者系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中国科学报》 (2022-06-14 第3版 大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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